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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福建中路205号1301.1306室(南京东路中心商圈,地铁1、2、8、10号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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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司理: 章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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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司理: 杨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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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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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虹房(团体)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561号5D室2年租赁权
转让方答应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银河产权掮客有限公司)提出请求,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然转让,按本通告内容由(上海团结产权买卖所)在其网站及相干媒体上公然公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团结产权买卖所)构造实行。本转让方按照公然、公正、公平、诚信的准绳作如下答应: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志愿表现,转让的产权权属明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理姑且实行不存在任何限定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干举动已实行了响应步伐,颠末无效的外部决议计划,并取得响应同意;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通告》及附件质料内容真实、完备、正当、无效,不存在虚伪纪录、误导性报告或严重脱漏;
4、我方在转让历程中,恪守执法法例划定和产权买卖市场的相干规矩,依照有关要求实行我方任务。
我方包管恪守以上答应,如违背上述答应或有违规举动,给买卖相干方形成丧失的,我方乐意承当执法责任及响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资产通告信息
资产通告信息
资产形貌: 上海虹房(团体)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561号5D室2年租赁权
其他资产_租赁权
称号: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561号5D室2年租赁权
天文地位: 中国[156] 上海市[310000] 市辖区[310100] 虹口区[310109]
权证编号: 沪房地虹字(2008 )第 012553号
计划用处: 办公
租赁限期: 2年
租赁面积: 119.48平方米
免租期: 0
共无情况: 无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益状况: 无
标的展示工夫: 挂牌通告期内
标的展示所在: 标的地点地
展示联系人信息: 于>###
紧张信息表露
其他表露内容 :
1、 本标的租赁限期2年,租赁面积为119.48平方米,出租单价为2元/天/平方米,2年租金底价为17.44408万元,租金付3押2,先付后用,首年租金底价为8.72204万元,第二年无递增。出租底价不包括该衡宇的物业办理费、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等用度。 2、本租赁标的无免租期。 3、 本租赁标的衡宇按近况交代,租赁到期后按正常利用形态返还。 4、《衡宇租赁条约》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并细心阅读。 5、意向受让方如需看房请在挂牌通告期内德律风预定,详细看房工夫以德律风预定为准,看房联系人:于>###。
审计陈诉和评价陈诉中的保存意见、紧张展现、分外事变阐明中触及转让产权的提醒提示等外容: 无
买卖条件
价款付出方法: 屡次付款
屡次付款要求: 《衡宇租赁条约》签订后的5个事情日内,承租方须付出首年3个月租金到联交所指定账户作为首期租金。承租方须按《衡宇租赁条约》的商定,每3个月为一个付出周期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付出下一期租金。 当前每个缴付期首月10日前交付当期租金,租金先付后用。《衡宇租赁条约》签订后的5个事情日内,承租方应另行付出2个月租金到联交所指定账户作为押金,承租方已交纳的包管金可转为局部押金。
与转让相干其他条件:
1.本项目的的物业对应的是上海虹房(团体)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561号5D室衡宇。
2.本标的租赁期为2年,租金付3押2,月租金底价为0.726837万元,年租金底价为8.72204万元,租金每年不递增。
3.本项目不设免租期。
4.本项目以竞拍情势挂牌招租,底价为2年租金。若构成竞价,本项目按标的物业首年租金为底价举行竞价,整个租期的租金按竞价所得的首年租金盘算取得。
5.租赁衡宇仅作办公业态之用,并恪守中国有关执法、法例及本市各种地方性法例及文件,恪守物业办理人公布的有关物业办理的划定,听从物业办理人的办理。
6.意向承租方故意向承租上述物业的,可在招租信息通告公布到期之前向上海团结产权买卖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注销承租意向,递交《物权受让请求书》并付出本项目买卖包管金1.453673 万元到联交所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递交包管金即为意向承租方在《物权受让请求书》中对出租方作出充实知晓并承认本通告所表露的一切内容,承受本通告所表露的一切买卖条件及附件内容,并以不低于出租底价承租本次标的答应确实认。意向承租方递交受让请求且经过资历确认但逾期未交纳包管金的,视为保持请求意向承租资历。意向承租方在注销承租意向时,须在《衡宇租赁条约》及其附件模板上具名(天然人)或盖印(法人),并作为报名材料一并提交,以示承受《衡宇租赁条约》及其附件中的一切条款。
7.如本项目在挂牌时期只发生一家切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接纳协议招租的方法确定终极承租方,所交纳的买卖包管金主动转为缔约包管金,在签订《物权买卖成交确认书》和《衡宇租赁条约》失效之后主动转为如约包管金,在付出完首期租金后,该如约包管金转为押金。如本项目挂牌时期发生2家及以上切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接纳网络竞价中的屡次报价的买卖方法确定终极承租方及承租代价,所交纳的买卖包管金主动转为竞价包管金,在确定为终极承租方后转为缔约包管金,两边签订《物权买卖成交确认书》和《衡宇租赁条约》失效之后,缔约包管金主动转为如约包管金,在承租方付出首期租金及押金的不敷局部后,如约包管金主动转为局部押金。
8.本项目通告期即为失职观察期,终极承租人须自行承当操持业务执照等一切正当利用本标的衡宇的危害和本钱,意向承租方在挂牌通告时期,有权益和任务自行对标的物业举行片面理解,细心研读《衡宇租赁条约》及其附件。意向承租方一经递交受让请求即标明已完全理解与承认标的情况及相干协议条款的商定,志愿承受转让标的的所有近况及瑕疵。承受《衡宇租赁条约》及其附件的一切内容,并乐意承当统统责任与危害。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理解标的情况及资产质量瑕疵等为由,回绝签署《衡宇租赁条约》及其附件或拒付价款,不然视为违约。
9.为掩护买卖各方正当长处,出租方在此做出分外提醒,意向承租方一旦经过意向承租主体资历确认,且其曾经交纳了包管金的,即成为竞租人,其对如下内容作出答应:如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将承当缔约不对责任或违约责任,出租方及买卖机构可扣除该竞租人的包管金,作为对相干方的赔偿;如该包管金不敷以赔偿相干方丧失的,相干方可按实践丧失持续追偿。(1)只征集到一个切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呈现以下情况的:①在产权买卖机构关照的划定时限内,意向承租方未经过产权买卖体系举行无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本通告要求签署《物权买卖成交确认书》和《衡宇租赁条约》的;③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本通告要求付出首期租金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切合条件的竞租人,呈现以下情况的:①在网络竞价中竞租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租人均未无效报价的;③竞租人经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本通告要求签署《物权买卖成交确认书》和《衡宇租赁条约》的;④竞租人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本通告要求付出首期租金及押金不敷局部的。(3)违背产权买卖包管金的有关划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况的。除以下情形外,未成为承租方的竞租人交纳的包管金将在终极承租方被确定后的3个事情日无息返还。
10.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10个事情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物权买卖成交确认书》、《衡宇租赁条约》及其附件。
11.《衡宇租赁条约》签订后的5个事情日内,承租方须付出首年3个月租金到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首期租金。承租方须按《衡宇租赁条约》的商定,每3个月为一个付出周期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付出付出下一期租金,当前每期租金付出日期为每个付出周期首月的10日前,租金先付后用。《衡宇租赁条约》签订后的5个事情日内,承租方应另行付出依照首年租金盘算的2个月租金到联交所指定账户作为押金,承租方已交纳的包管金可转为局部押金。
12.承租方在付清首期租金、押金不敷局部及买卖手续费后的10个事情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按衡宇近况完成实地交代,并操持衡宇交代手续。联交地点收到衡宇交代书后的3个事情日内出具买卖凭据,承租方赞同联交地点出具买卖凭据后的3个事情日内将押金划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13.承租方应在付出首期租金的同时向联交所指定账户付出买卖手续费,买卖手续费为按成交价折算后的首年2个月租金。本项目触及的税费按国度执法法例相干划定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承当。
14.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准期返还衡宇。若承租方需持续承租该衡宇的,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出租方赞同后,两边应重新签署租赁条约。
15.承租方在条约期内,不得私自将所承当的衡宇分租、转借、转租给别人利用或与别人互换利用,不得以所承租的衡宇作抵押大概入股联营。
受让方资历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无效存续的境内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其他经济构造或具有完全民事举动才能的天然人。
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精良的财政情况和付出才能。
3.意向承租方应具有精良贸易信誉,无拖欠租金记载,无不良谋划记载。
4.切合国度执法、行政法例划定的其他条件。
买卖条件
能否交纳包管金: 是
交纳金额: 1.453673(万元)
交纳停止工夫: 挂牌期满日
转让方根本状况
转让方称号: 上海虹房(团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曲阳路1号
经济范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公司范例(经济性子):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举动同意状况
国资羁系机构: 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羁系
所属团体或主管部分称号: 上海虹房(团体)有限公司
同意单元称号: 上海虹房(团体)有限公司
挂牌信息
挂牌通告期: 自通告之日起10个事情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稳定更挂牌条件,依照5个事情日为一个周期延伸,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买卖方法: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切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买卖方法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屡次报价
买卖机构
商业部分: 上海买卖总部商业运营一部
商业联系人: 何培
商业联系人联系德律风: 021-62657272-145
商业卖力人: 楼悦飞
商业卖力人联系德律风: 021-62657272-397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称号: 上海银河产权掮客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联系人: 于倩倩
受托机构德律风: 1822177534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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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衡宇租赁条约(非寓居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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